29

2025-04

《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》政策解读

一、背景依据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、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有关工作部署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创新体制机制,全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,提出该若干措施。   二、目标任务   创新体制机制,全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至2027年,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;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以上,国家级20家以上。   三、工作进展   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市科技局代拟了《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》,期间征求了各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(市)区政府、高新区管委会意见,后经多次修改完善。该措施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。   四、范围期限  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   五、主要内容   《若干措施》包括:做大创新载体、做强创新主体、做优转化体系、做活创新生态等四个部分,共提出16条措施,涵盖了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、融合发展、融合支撑四个维度。具体如下:   第一部分,突出产业发展核心地位,做大创新载体,包括:推动产业创新发展、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、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3条措施。   第二部分,提升企业创新能力,做强创新主体,包括:培育壮大创新群体、支持企业开展科研攻关、打造企业高水平研发平台、强化创新创业孵化全链条建设4条措施。   第三部分,深化产学研合作,做优转化体系,包括: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、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、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、加强中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、促进高水平成果供给5条措施。   第四部分,强化财政金融和人才赋能,做活创新生态,包括: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、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力度、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的人才优势、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4条措施。   六、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:市科技局政策处,83338680[查看更多]